今天看到了一篇文章「購屋時期的儲蓄方法(含支出預算表)」,內容主要是在建議大家優先儲蓄的概念,倡導收入先扣掉儲蓄後,才是可以支出的金額,這個觀念是正確的,但文章內容有一些錯誤的地方,還有幾個觀念也可以由這篇文章當作例子來做強調。
第一個明顯有誤的地方是,筆者似乎是忘記了固定支出裡有一筆「定期定額存款」,在前後兩張表做比較的時候都有出現,筆者為了凸顯先扣掉儲蓄在分配消費預算的差別,第一張表的最後只剩5千元可以儲蓄,而第二張表已經先存下了2萬元,但生活費只剩1.7萬元,都忽略了這筆2萬元定期定額存款。
如果這筆定期定額存款是為了存退休金,刻意不算在可分配的支出裡,那麼先扣下2萬元儲蓄,讓生活費只剩1.7萬元也不盡合理,畢竟圖表裡還有列出育兒費用,表示範例中的夫妻是有小孩的,不要說已經有一個小孩,就算是只有夫妻兩個人,一個月的生活娛樂費用只有1.7萬元,我相就算不是在大台北地區也是很拮据的,這個預算分配方式實在太難以實行。
筆者在文末解釋,夫妻兩人把一開始領到薪水的2萬元就扣下,再加上原本租屋的費用2萬元,就等於有4萬元可以用來支付房貸,進而反推可以購買1200萬的房子,但其實加上固定支出裡的定期定額存款,實際存下來的錢是4萬,加上租金是6萬,以夫妻兩人的收入為10萬元的例子,一個月可以存下4成收入可說是相當厲害,或是生活要過相當拮据,而且為了買房子,可以月繳3-4萬元的房貸,卻只有1.7萬元可以過生活,這個比例實在是很有問題。
以上幾點不合理的地方,我猜想,筆者很可能是忘記了固定支出裡有定期定額儲蓄這一筆,把他當作真正的花費了,不討論這個金額計算是否有數字問題,在這篇文章,雨果認為還有幾點不太貼切實際生活的地方。
第一點是預算分配問題,第一章表裡列出飲食預算是15,000,民生用品3,000,娛樂是4,000,網購與零用錢占了10,000元,以我本人記帳20年的經驗來看,飲食費用不會到15,000這麼高,反而民生用品只有3,000是不夠用的,4,000的娛樂費對夫妻兩個人來說,大概一趟外縣市的小旅遊就用完了,但網購與零用錢卻又高達10,000,比民生與娛樂預算總和還高。
在固定支出的部分也有問題,依項目來看,範例中的夫妻是有小孩的,預算估10,000,我暫且就認為是一個小孩,小孩已經是國小以上的年紀了,而且沒有補習或課後才藝,否則育兒費用每個月10,000與現實狀況會有段落差,在來交通與油費要10,000,應該是開車的費用,包含油費與停車費,否則如果只是摩托車與捷運的話,兩個人大概5,000就夠了,但最大的疑問是,交通費不應該算在生活費用裡嗎? 固定支出指的應該是無法避免也不會改變的支出,譬如每年要繳的保險費、燃料稅、停車費、房屋租金或房貸,就連育兒費用也不太應該算在固定支出裡。
最後必須要強調,這個表中忽略了很多大筆的一次性費用,譬如人壽保險、所得稅、過年紅包、年度性的旅遊費用等,據範例中的條件,這些費用一年可能會需要準備20萬,這都不在這個預算表的規劃中,如果用這樣的方式就去推算這對夫妻可以負擔1200萬的房子,實在是過於樂觀。更何況還沒有計算準備頭旗款的部份,每個月存2萬元,要10年以後才存的到240萬的頭期款。
我想強調,平常生活記帳真的很重要,真的認真記帳,才會真的知道你的家庭每個月、每年實際的支出是多少,有很多費用是你平時想都想不到的,你的資產也在這不知不覺中一筆一筆的付出去,而你自己卻一直以為你一個月只有花多少錢,當需要做這種財務規劃的時候,錯誤的資訊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後果,譬如文中的夫妻如果真的買了1200萬的房子,非常有可能會讓生活變得很不好過,小孩的教育也需要犧牲掉,拮据的生活導致夫妻失和,更慘的是房貸負擔不了而淪為銀行法拍。
問問自己,你真的清楚你一個月的伙食費支出是多少嗎? 你一個月支出了多少非必需的娛樂費用? 你一年的保險費繳多少錢? 大概估算一下,在實際紀錄一下實際花費,你可以發現落差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