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9

儲蓄險將漲價,我該不該買 (is saving insurance a good product)


拜讀文章 高利儲蓄險真的要絕跡了?8大壽險公司聯手降息,最低2.2%!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認為台灣銷售很好的儲蓄險,內涵的保障成分太少,儲蓄險已經變成一種投資商品而非保險商品,於是要求保險公司調高壽險保額與保價金比例,以杜絕保險公司利用高利來吸金,預期2020年7月上路。

由於壽險額度需要調高,等於保戶所繳的保費裡要負擔更多的壽險成本,目前的投資環境又處於普遍低利率,因此保險公司無法支付保戶這麼高的利息,就以調降預定利率的方式來應對,也就是減少付給保戶的利息,並也同時提高保費。所謂預定利率是指,保險公司會用保戶所繳的保費來進行投資,依照他們規劃的投資方式預期可以獲得多少報酬率,這個報酬率就是預定利率,由於保險公司必須要用保戶的保費與投資報酬所得來負擔壽險成本,所以一旦投資報酬率不高,壽險額度又被政府限制必須要在一定比例以上,保險公司只好提高保費。換句話說,預定利率是保險公司承諾保戶可以獲得的投資報酬率。

那宣告利率又是甚麼呢? 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利變型保單,就會有一樣宣告利率,所謂的宣告利率就是指保險公司每個月會公布自前一年同一個月份到這個月可以給保戶的年度投資報酬率,這個宣告利率是每個月會變動的,如果宣告利率(譬如3%)高於預定利率(譬如2.5%),則保戶就可以得到一筆增值回饋金,也就是那0.5%差別報酬,如果宣告利率(譬如2%)低於預定利率(譬如2.5%),則保戶就會獲得保險公司保證的預定利率2.5%。這樣聽起來很好啊,保險公司有保障我最低的報酬率,2.5%看起來也比銀行定存高,還有壽險保障,應該是一筆很不錯的保本投資方式,對嗎?

絕對不是,保險公司拿你的保費去投資賺的錢,並不會100%的把報酬全部都給你,因為保險公司還需要支付保險業務的薪資獎金、公司利潤、管銷成本、還有壽險成本,保戶實際的報酬率要看解約時實際上能夠拿到多少錢回來,才能回推實際的報酬率。如果有保險業務向你推銷儲蓄型保單,請仔細看看你的累計實繳保費總額與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的差別。我們就以一張網路上找到的保險試算表來說明,一位40歲的先生投保富邦的鑫享事成還本終身保險,年繳保費39萬3千多元,繳費6年,6年繳滿總共繳了約233萬保費(表中已含保費折扣)。


以下有幾點請你注意:

  • 首先先看累計實繳保費與最右邊的年度末保單價值,你可以發現繳費前5年的年度末保單價值都比你所繳的總保費還要低,換句話說,如果你在保單繳費滿6年以前退保拿回儲蓄的錢,你是會發生虧損的,儲蓄險不是要讓我儲蓄的嗎? 怎麼解約會變虧損呢? 放銀行定存解約也只是利息打8折。
  • 請看一下年度末身故保險金與累計實繳保費的差別,銀行的給付金額其實只有比你實繳保費多7.6%(銀行提供的是折扣前的保費總額6%報酬),也就是說,這張保單裡是沒有壽險功能的,如果發生身故,保險公司只是把你繳的錢還給你,再多給你7.6%的利息。
  • 請看繳費滿20年那一列,年度末保單價值是約320萬,投保滿20年後都尚未解約的話,保險公司每年會提供一筆7萬元的生存保險金當作回饋,鼓勵保戶不要解約,將這筆錢繼續放在保險公司,讓他們去做投資獲利,而這筆7萬元回饋金回推年度末保單價值320萬元,其實只有約2.2%利率,而自此往後的保單價值與身故保險金都不會再增加,甚至還會減少。

看完以上幾點你有甚麼心得呢? 雨果在此提出心中幾點想法:
  • 我要存錢還必須要持續存6年以上才能解約不賠錢。
  • 這個保單裡面完全沒有壽險功能,單存只是強迫我每年要繳一大筆錢。
  • 我繳的保費要等20年之後才能開始領生存保險金,但這20年期間保險公司拿我的錢投資所得到的獲利全部都是保險公司的。
  • 20年後的生存保險金相對於年末保單價值才2.2%,說不定那時候的銀行定存利率都比這個還高。
  • 如果同樣的保費費用,我用來放銀行定存,以保守的1%定存利率來計算,複利連存6年後可得到約241萬,比保險公司的保單價值238萬還要高,而且或許20年後定存所累積的金額還會比保險公司的年末保單價值還要高(若未來20年的某些時刻定存利率有調高)。


基於以上幾點,相信你我心中都有答案,儲蓄險保單的獲利可能比銀行定存還低,又沒有壽險保障,如果繳費期間要用錢需要解約還要虧一筆錢,這樣的保險有誰會需要啊? 用這樣的方式來強迫自己儲蓄不是自找麻煩嗎?

確實,儲蓄險保單對於小資族或尚在累積財富的人來說是不適合的,他並沒有資產增值的效果,但這樣的保單還是每年大賣肯定也有其價值,這保單適合甚麼族群呢? 答案是「已經很有錢的人」。

已經很有錢的人是不用擔心需要中途解約而造成虧損的,有錢人對於賺錢已經有一套自己的方式,可以不需要在特別靠投資理財來累積財富,報酬率可以不太在意,但可能更怕的是錢太多會隨意的花掉而不自覺,所以可以考慮把錢放在儲蓄險裡存起來,等到10幾20年後有需要時在解約取回累積的保單價值。還有另外一點是節稅,儲蓄險在解約時沒有利息所得稅,但這筆稅金不高,並非是所得高的人會很在意的一點。最大的目的更可能是在財產轉移,有錢人想透過保險理賠免稅來將資產轉移給下一代,避免遺產稅與贈與稅。

但其實財產轉移這一步可能會讓有錢人失望,因為國稅局也會依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屬於合法的保險理賠。國稅局已列出8點特徵規範,若判定投保情形不屬於單純壽險保障,而是更像是要逃避遺產稅而做的投保,則國稅局會將理賠金額全部視為遺產,而且就算國稅局認定為保險理賠,也不一定全部都能免稅,因為受益人與要保人不是同一人的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給付,每一個人全年合計在3330萬以下的部分才免稅,超過3330萬的理賠金額會先記入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包含當年度綜合所得淨額、保險給付、海外所得等)超過670萬的部分則要繳納20%的所得稅。(財產不到3330萬的人應該不能算是有錢人吧? )

而且儲蓄型保險雖然在被保險人死亡時一樣可以請領保險金,但因為並非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目的,與人壽保險的本質不符,反而更像是銀行儲蓄的概念,因此會被課徵遺產稅(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判字第 227 號行政判決意旨參照)。另外還要注意,人壽保險具有「定額性質」,也就是人壽保險的身故給付是一筆固定的金額,並不具有孳生利息的投資功能,但很多的儲蓄型保單會在合約中約定一筆固定金額的人壽保險金,但會逐年增加利息,而此時增加的利息部分就很可能會被法院認為不具有人壽保險的定額性質,因而需要課徵遺產稅。

結論,對於小資族或是還在努力賺錢累積資產的人來說,儲蓄型保單實在不是適合的產品,所以它要漲價了也跟我們沒有關係。對於有錢人來說,投資型保單的限制多,報酬率低,又沒有有效的資產轉移功能,只有某些特殊情況會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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