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閱讀了一本書,這本書序論裡的一句話讓我覺得很有道理,我們讓風險承受度決定了投資商品,該商品的報酬結果好壞,決定了我們的財務目標,但這並不是一個理想的投資模式。
當我們在銀行想要了解或購買一些投資商品時,銀行除了依據你的收入、年齡、學歷、與職業等客觀條件評估風險承受度外,也會依據對於虧損的忍受程度等主觀認定來評分你的風險承受度,進而建議或決定適合你投資的商品,但這樣的方式是有問題的。
譬如,當適逢市場大好,人們偏好積極參與投資時,自評所能承受的虧損程度很可能會偏高,然而當市場崩跌時,人們卻不敢繼續持有,這時候的風險承受度又會轉向偏於保守。同一個人,其風險承受度大大的受到當時市場環境的影響,這樣主觀評估的風險承受度真的能當作參考嗎?
合理的投資評估,應該是以目標導向為主,先具體考量財務目標的金額與時間,同時也要考量通貨膨脹的影響,盤點自己的收入以及剩餘的時間後,可以得到一個達成財務目標的目標報酬率,再依這個目標報酬率來考慮適合的投資商品與資產配置規劃。
設定好所需的目標報酬率後,才去建構適合的投資組合,做好資產配置,且承擔合理的投資風險(資產波動)。譬如,目標報酬率是年化3%,那投資標的很可能只需要選擇美債或甚至美金定存/保單即可,若目標報酬率是年化8%,可能就需要有70%以上的資產是投資股市。以上的投資組合標的,與你的風險承受度無關。
若目標報酬率高過合理市場報酬(15%以上),我們應該是要先調整財務目標,或是增加收入、減少支出以提高投入金額,而非尋找能帶來超額報酬的投資方式,承受不合理的風險。這也與你的風險承受度無關,你不會因為自評風險承受度很高,就可以採用期待年化報酬率30%的投資方式。
- 到底要賺多少錢才夠。
- 目標到底合不合理。
- 理財規劃能否達成目標。
- 投資方式對不對。
- 買的保險適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