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產也有小孩的人,或許曾想過名下的房子,要如何以最節稅的方式留給小孩。在房地合一稅通過後,曾看到有人建議,父母想將房產贈與給小孩,可以用買賣的方式賣給小孩,讓小孩取得較高的房屋取得成本,將來小孩要賣房時可以少繳一些房地合一稅。
當然,另一個方式是不要在生前贈與,等到離世後在以遺產的方式留給小孩,可以少繳一些贈與稅。這兩種方式都各有其利弊,用買賣的方式可能會需要繳一些贈與稅,但節省房地合一稅,用遺產的方式會省掉贈與與遺產稅,但將來小孩賣房會多繳房地合一稅,這又牽涉到小孩可能在多久後會賣房,細算過才知道兩個方法的優劣。
若以遺產的方式留給小孩,因房屋是以評定現值、土地是以公告現值計算,不是用市價來計算,所以不動產加上現金和股票,很有可能其實並未達到 1,333 萬元的基本免稅額,可以完全不用繳稅。
如果房產的公告現值遠高於基本免稅門檻,我們還可以用甚麼方法來減少遺產稅呢?
一、降低資產價值或分散資產
壓低資產價值是利用不動產的公告現值與市價之間的差異來節省遺產稅。不動產的公告現值通常低於市價,當計算遺產總額時,將以公告現值為基礎。例如,一棟市價3,000萬的房子,公告現值可能只有2,000萬,這樣可以減少1,000萬的應稅資產額度,從而達到節稅的效果。
不過,未來若繼承人打算出售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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